謝燕黎忽然想起什么,語氣里帶上一絲頭疼:“我忘了,你不會寫字?!?/p>
這個在田間地頭奔跑,能一個人扛起整袋紅薯的姑娘,是不識字的。
她和城里那些接受過良好教育的女孩不一樣。
記憶里,她總是很活潑,很能干。
他養(yǎng)傷時,虞真說地里種紅薯辛苦,不讓他去,只叫他坐在田埂的樹蔭下歇涼。
還說砍豬草會劃傷手,總把他手里的鐮刀搶過去,讓他一邊待著。
村里人都喜歡她,說她是個熱心腸的好姑娘。
可現在,居然學會了偷東西東西!
果然是財帛動人心!
他當初的顧慮是對的。
謝燕黎的心里止不住涌上一股煩躁。
他不能容忍他記憶里那個干凈明亮的姑娘,變成一個手腳不干凈的竊賊。
“這個毛病,我得幫你糾正過來?!笨粗?,謝燕黎話里帶著不容置喙的無情:“從明天起,你就跟在我身邊學寫字。”
虞真急得快哭了。
可她喉嚨里,一個字也說不出來,再加上她手筋斷了,沒學過啞語,連比劃解釋都做不到。
眼淚大顆大顆地砸下來,喉嚨里發(fā)出絕望的抽泣聲。
謝燕黎的怒火更盛:“你現在知道錯了?哭也沒用,檢討書,一萬字,一個字都不能少!”
“哥,你別生氣了?!鄙蚯逋褡呱锨皝?,一副大度的模樣,將手鐲塞回到她掌心。
“她只是太喜歡了,既然如此,這手鐲就送給她就是?!?/p>
謝燕黎搖頭:“你老是讓著她做什么?”
說完,拿過手鐲重新給沈清婉戴上,又寵溺地刮了刮她的鼻尖。
徒留虞真呆立原地。
無盡的苦澀,從心底最深處蔓延開來。
原來不被信任,是這般讓人難堪,絕望。
第二天一早,沈清婉想去山上走走。
謝燕黎看了眼虞真:“你熟悉路,你來帶路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