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婉和女兒拉完鉤,站起身,逃也似地,走向門口。
她不敢回頭。
她怕再多待一秒,自己就會徹底崩潰。
當(dāng)她走到玄關(guān),換好鞋,拉開門的那一刻。
身后,終于再次傳來了那個男人的聲音。
依舊是那么的平靜,那么的,不帶一絲溫度。
“探視時間是兩個小時?,F(xiàn)在,才過去十五分鐘?!?/p>
蘇婉的身體,猛地一僵。
她緩緩地,轉(zhuǎn)過身。
陳默不知何時,已經(jīng)放下了報紙,站了起來。
他就站在客廳中央,逆著光,蘇婉看不清他臉上的表情。
但她能感受到,那股撲面而來的,冰冷的,不容置喙的壓迫感。
他不是在挽留她。
他是在提醒她,警告她。
探視權(quán),是法院判的。
時間,地點,方式,都寫得清清楚楚。
你蘇婉,只能在規(guī)定的時間里,來見我的女兒。
多一秒,不行。
少一秒,也別想用這種“提前離開”的苦情戲,來博取誰的同情。
在法律和規(guī)則面前,你那點可笑的自尊和情緒,一文不值。
蘇婉的背影,僵硬得像一尊沒有靈魂的雕塑。
那句“現(xiàn)在,才過去十五分鐘”,像一根無形的絞索,死死地勒住了她的脖子,讓她無法呼吸,無法動彈。
他不是在挽留。
他是在用最冰冷,最殘酷的方式,宣讀著規(guī)則。
是她,親手將他們的關(guān)系,推到了只有規(guī)則,沒有感情的境地。
是她,將自己變成了那個只能按照判決書上的條款,來計量親情的,可悲的探視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