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只是名義。
實際上,怎么賣賣給誰,還是陳安平說了算。
為此,陳安平在酒廠,也掛了一個采購員,兼保衛(wèi)員!
這活白干,沒有工資。
沒辦法,兼職太多,要是拿工資太多,一旦曝光出來,就是大問題。
陳安平不缺這點錢,不貪這點便宜。
免費,幫酒廠白干活!
這里還有一個問題,陳安平,應該去供銷社,兼職一個代銷員。
不然程序上,還是有點漏洞。
……
第三批酒,陳安平私下購買的酒。
陳安平私下里,以建材廠的名義采購。
陳安平自己填采購單,自己付錢,自己把酒運走窖存。
建材廠壓根不知道這事,他們只提供一張采購單……
這是以防萬一!
萬一出了事,酒廠暴雷了。
陳安平上交采購單,陳安平送上酒,建材廠補上錢,就是一次合理合法的公家采購!
頂多交貨的時間遲了一些……
同理,如果陳安平暴雷了,酒廠也沒有責任。
他們是賣給建材廠!
總之,在公開的賬目中,這一批接近6萬斤酒,是不存在的。
私下里,也符合潛規(guī)則。
這種生意,酒廠肯定沒少做。
陳安平取了酒,運到哪里去,酒廠建材廠都不會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