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認私鑄銅錢合法?
顧正臣打開一看,頓時瞪大眼。
公文的內(nèi)容很簡單,卻令顧正臣有些不安。
應天府府尹張遇林奏報:民間交易,雜以私鑄銅錢,以故錢法不通。
張遇林這話倒沒說錯,私鑄銅錢流通量增加,必然會擠占洪武通寶的市場份額,想要讓洪武通寶徹底占據(jù)主流,自是不太可能。
問題不是出在張遇林身上,而是出在老朱的詔書里。
面對私鑄銅錢,老朱竟表現(xiàn)得十分克制,下詔:“自今遇有私鑄銅錢,許作廢銅送官,每斤給官錢一百九十文償之!”
顧正臣不知道老朱怎么想的,這份詔令擺明了是承認私鑄銅錢的“合法性”,明面上的意思是,都不準私鑄銅錢,當廢銅送到官府處置。
可給人的遐想?yún)s是:
私鑄銅錢沒事,被發(fā)現(xiàn)了最多當廢銅處理送至官府。
加上每斤一百九十文錢的回購,等同于官府直接承認了私鑄銅錢的價值,承認了這些私鑄銅錢的購買力。
這種操作直讓顧正臣傻眼。
打個比方,后世有人造假錢,如果領(lǐng)導站出來發(fā)話,但遇到造假錢的,許作廢紙送銀行,每斤廢紙給多少錢回收。
這樣的操作,不是變相鼓勵造假是什么?
雖說廢紙不是銅錢,沒啥價值,但每斤多少錢回收賦予了它價值和購買力,人們自然而然也就不介意自己使用的到底是真錢還是假錢!
顧正臣不知道老朱怎么想的,你可以默許私鑄銅錢的流通與存在,畢竟洪武通寶數(shù)量不多,算是對“市場”妥協(xié),但你不應該直接承認私鑄銅錢的價值,更不應該呼吁百姓將私鑄銅錢送至官府里去。
百姓也不是傻子,手里握著一斤私鑄銅錢,能買來四五百文的東西,送至官府只能換來一百九十文,這種虧本的事誰干啊……
沒人愿意干,反而會激發(fā)民間私鑄銅錢!
顧正臣沒辦法烤火了,必須寫文書告訴老朱,這樣做的后果很嚴重,可文書寫到一半突然感覺事情有些不對勁。
老朱是個聰明人,胡惟庸又是個老狐貍,朝廷中多少重臣怎么可能看不到這點隱患?
百思不解。
顧正臣收起毛筆,沉思良久才突然明白過來。
大明開國六年,是休養(yǎng)生息、發(fā)展的六年,可與發(fā)展的規(guī)模對比,銅錢的鑄造速度始終跟不上,這確實沒辦法,這片土地上的銅礦確實不多,又經(jīng)過了前面那么多朝代開采,一些容易開采的銅礦要么枯竭,要么難度加大。
而這也就帶來了一個明顯的問題:
錢荒。
在朝廷無力解決銅錢荒的背景下,借助民間私鑄銅錢彌補就成了必然。
顧正臣將文書丟在了火爐上,看著文書一點點燒成灰燼,嘆了一口氣:“娘的,這群人還真是老狐貍,為了解決問題不擇手段,若看不穿背后的問題,怕會落得一個頭腦簡單的印象……”
看問題,不能只看問題的表面,必須深入思考其動因與實質(zhì)才可。
而朝堂之上掌握這種本領(lǐng)的人,不在少數(shù)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