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羊城市局,審訊室。
白色的墻壁,白色的燈光,一張冰冷的鐵桌,兩把椅子。
林默和負責記錄的民警面對面坐著。
空氣里彌漫著一股獨有的嚴肅氣息。
“姓名。”
“林默?!?/p>
“職業(yè)?!?/p>
“律師,404律所的?!?/p>
負責記錄的民警抬頭看了他一眼,手里的筆頓了頓。
“說說經(jīng)過?!?/p>
林默身體微微前傾,雙手交叉放在桌上,這是一個既放松又充滿掌控感的姿態(tài)。
他開始陳述。
他的語速不快,吐字清晰,邏輯嚴密,將事情的經(jīng)過原原本本地復述了一遍。
整個過程,他沒有添加任何主觀情緒,就像在法庭上進行事實陳述。
客觀,冷靜,且無懈可擊。
對面的民警一邊記錄,一邊不住地打量他。
這小子,不像個受害人,倒像個來指導工作的。
林默陳述完畢,身體向后靠在椅背上。
民警停下筆,合上筆錄本。
“行了,在這里簽個字。”
林默接過筆,快速瀏覽了一遍記錄,確認無誤后,在末尾簽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他沒有立刻起身離開。
“警官?!?/p>
“嗯?”
“按照流程,這個案子事實清楚,證據(jù)確鑿。嫌疑人莫衛(wèi)東,涉嫌持刀威脅、故意傷害未遂,人證物證俱在,應該會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吧?”
他的問題很直接,也很專業(yè)。
負責記錄的民警眉頭皺了一下,他不喜歡被一個“外行”指導工作,哪怕這個外行是律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