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節(jié)
只愛錢
丁佳琪還不知道被識破,不明白問,“張大哥,你為什么這么看著我?”
張景心里呵呵,丁佳琪還是影帝。
現(xiàn)在不拆穿她,張景借口道,“你最近好像胖了,少吃點肉?!?/p>
哼!
丁佳琪表情不開心。
回岸邊,把小船退掉,拿回押金,開車七十分鐘回酒莊。
考慮到徐澤洪提醒來源要——合法。
張景身上開著錄音筆,單獨把芭比叫到酒莊兇宅。
芭比殺死小松原,拿走金編玉,又害怕被警察查到證據(jù),于是把金編玉丟進(jìn)湖里銷贓。
張景之前承諾過不會報警,也不會拿殺人這件事件威脅她。
當(dāng)芭比到時,張景立馬看到她身后藏著一把手槍,槍口45度朝下。
張景大膽轉(zhuǎn)身往客廳里走。
芭比跟在張景身后,很快注意到茶幾桌子上擺放著一疊米元和那枚她丟掉的金編玉。
“你丟的東西我找到了,”張景指著金編玉道,“一萬米元給你,權(quán)當(dāng)是我花錢買來的。”
“為什么給我錢?”芭比疑惑問。
真實原因是為讓金編玉存在合法,雖然芭比的來源不合法,但張景是拿錢買來的,相當(dāng)是洗錢,瞬間干凈。
這樣做可能只是多此一舉,甚至浪費一萬米元,卻還有句話叫——常在河邊走,早晚會溫鞋。
為避免濕鞋,小心一點不會錯。
考慮到對方身上有槍,張景語氣偏軟道:
“我打算把它送回龍國賣掉,這枚金編玉屬于你,你應(yīng)該分享它的價值;不賺每一個銅板、不賺最后一個銅板,是龍國的古老諺語。”
不知芭比心里所想,只見她痛快把一萬米元裝進(jìn)口袋,交易達(dá)成。
叮~叮~
深夜,凌晨四點半,電話叮叮響起。
“徐教授好。”張景睡眼惺忪打招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