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都叫什么事啊。
但看到周旭因為他要去動手,方秉雪心里有些說不出來,倒不是感動,他早已過了隨隨便便感動的年紀,更何況就方秉雪的性格來說,也不會覺得沖動是件很酷的事。
高中那會兒有倆男生追求姑娘,拈酸吃醋,竟然鬧得打起來,他叼著奶茶往人群中擠,純粹是為了看熱鬧。
他當時同桌被感動得淚眼汪汪,說有人為了自己做到這種地步,這輩子值了。
方秉雪一邊保護自己的奶茶,一邊涼颼颼地看人打架,很刻薄地想,倆大shabi。
這架一打,那姑娘就出名了。
看吧,走到哪兒,別人都會沖著她指指點點。
可能那些眼神中真的有艷羨,但有人問過她嗎,這是不是她想要的?
所以類似于在宿舍樓下唱歌,擺玫瑰花,或者證明男子氣概一般的斗毆,在方秉雪心目中,都那樣,挺傻的。
但人家周旭又不是上述情況。
純粹就因為這人看不過去,覺得你都結(jié)婚了,還跟男人搞一塊兒,要不要臉吶,忍不住想沖上去收拾王川——當時真給方秉雪嚇著了,沖上去就抱著周旭,說你別,千萬別。
他跟安撫一頭憤怒的大型犬似的,小聲地,軟乎乎地順毛,說哥別生氣,我分手了。
看起來,周旭應(yīng)該是聽進去了。
就是估計還惱著,認為他這事做的窩囊,開車的時候轉(zhuǎn)動方向盤,嘴里哼著歌,哼的就是那首《情人》。
配著有點沙啞的嗓音,挺有那個味。
方秉雪沒法兒接,畢竟這是故意刺自己,讓他好好聽的。
所以對于周旭的差點動手,方秉雪心里挺復(fù)雜的,覺得有點沒法收場。
但他也得硬著頭皮圓。
車停下了。
方秉雪組織了下語言:“那個,旭哥……”
“不急,”周旭扯開安全帶,“你別下車,等我五分鐘?!?/p>
方秉雪愣了下:“?。俊?/p>
周旭都出去了,又把上半身探進駕駛室,胳膊搭在車門上:“我先去買排骨,回去做?!?/p>
做什么?
方秉雪的大腦空白了下,然后才意識到,周旭給車停在菜市場門口了,這里就是他被“擄走”的犯罪地點,按照秦老師的指示去挑選了菜,還沒拿,那人黑著臉過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