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竟,我這條小命如今與這當鋪緊密相連。
當鋪經(jīng)營規(guī)矩很多,但最重要的有三點。
一,當鋪可當可贖,當票一式兩份,當品離手,不得反悔。
二,死當之物歸當鋪所有;活當之物逾期不贖,也歸當鋪所有,當鋪可自行處理。
三,陰當當有所求,不得拒絕。
前兩條很好懂,也很合理,但這第三條卻讓我一頭霧水。
什么叫陰當?
當有所求,不得拒絕……又是什么意思?
我趕緊再仔仔細細地翻著這本手冊,試圖找到詳細的解釋。
可這本手冊年代久遠,里面很多古體字,很難辨認。
更有一些很像阿婆教我畫符的那些字符。
我只得找來阿婆的符文冊子翻找。
沉浸其中,時間不知不覺地流逝。
直到西邊再次響起那急匆匆的腳步聲,我才猝然回過神來,將手冊迅速鎖回抽屜里。
一低頭,我就看到柜臺下掉著一張紙,對折起來的。
我剛打掃完衛(wèi)生,這張紙應該是剛才從手冊里掉出來的。
我隨手撿起,轉(zhuǎn)過柜臺,回到倒座房小窗那邊對外看去。
西邊,那個穿著民國時期學生服的女孩,依然像昨天那樣,頂著暴雨朝著當鋪跑來。
她手中仍然拿著那個信封。
我的心隨著她的腳步聲,轟咚轟咚地撞擊著胸腔。
近了。
又近了。
直到女孩在破郵筒的位置前站住。
她手中拿著那個信封,呆呆地看著空空如也的街面。
那一刻,我感覺自己的呼吸也跟著停滯了,大氣都不敢出。